民国时期,有一个叫谢德宝的人。这人在当地是出了名的懒鬼,能坐着绝不站着,能躺着绝不趴着,好吃懒做,经常把家里赚来的几个钱偷去,到外面吃香的喝辣的。可这个人却有个极为凶悍的老婆李凤,整天对谢德宝喊打喊杀。
一日,谢德宝又把家里的钱偷去喝小酒了,喝得爽滋滋回来,刚进门,却被眼前的情形给吓到了。只见李凤一手叉腰,一手拿着劈柴的长刀,长刀所指之处是一个不足三岁大的孩子,孩子坐在椅子上呼呼大睡。
“你这个窝囊废,今天要不然我先杀了你儿子,再杀你,再杀我自个。要不然你就自己男人一点,自行了断去,我保证养好你儿子。你自个选!”李凤拉开架势,气势逼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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